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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协会关于在全省人防从业企业中开展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

分类:
通知公告
2017/07/19 10:56
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协会
鄂人防协〔2017〕6号
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协会关于在全省人防从业企业中开展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人防会员企业单位: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信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家人防办《关于推开人防行业从业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国人防〔2013〕167号)精神,树立人防企业良好信用形象,提高人防诚信企业知名度,增强人防企业竞争力,构建全省人防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推进依法履职、优质服务、高效行政、廉洁从政,促进人防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决定,在全省人防从业企业中开展诚信评价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调查客观、评价公正、标准科学、操作规范、重在提高为工作方针,展开企业诚信评价机制,推动企业自律建设,增强企业守法意识,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实现中国梦、谱写湖北人防新篇章做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诚信评价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信用办)和省人防办的监督指导,成立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协会人防从业企业诚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人防工程协会会长魏燕生任组长,副会长单位履职人王胜、王长明、吴振刚、张渺、褚玉凯、邓勇、凌明强任副组长,理事会其他成员单位履职人和协会秘书办事机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价标准、考核指标,指导、协调、督促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防工程协会秘书处,邓念雄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承办人防从业企业诚信评价的具体工作。
 
  三、参评对象
  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施工、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检测、监理等人防从业会员企业。
 
  四、实施步骤
  诚信评价工作分四步进行:一是制定企业诚信评价的具体办法和标准;二是开展企业诚信评价试点;三是全面开展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四是建立健全行业的社会诚信体系,形成自律机制。
 
  五、评价组织与程序
  省人防工程协会人防从业企业诚信评价领导小组,每两年在全省人防行业中组织开展一次诚信评价活动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计划在2017年下半年或2018年上半年进行一次全省人防从业企业诚信评价与评定,各人防从业企业从现在起要自觉把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到工作议程和创建归集考核范畴。届时参评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按评价标准进行核查;在核查的基础上,按信用等级标准进行初评后,报省人防工程协会诚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评价结果及时上报省信用办和省人防办。
 
  六、评价结果
  全省人防诚信评价分A类和B类信用企业,信誉评定设AAAAA级、AAAA级、AAA级、AA级、A级五个级别。5A级为特别优秀诚信企业;4A级为优秀诚信企业;3A级为优良诚信企业;2A较好诚信企业;1A级为一般诚信企业;未评上A类等级的均为B类信誉较差企业和未作诚信评价认定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将在《湖北人防》、《湖北人防工程》报刊和省人防办、省人防工程协会门户网站公示、公布。
  在全省人防工程建设从业企业中开展诚信评价活动,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防意识、责任意识的需要。相关企业和人员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自觉站在国家安全与发展全局的高度,用更加广阔的战略视野思考问题、理解任务、找准定位、筹划发展,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诚信氛围,使诚信建设再上台阶。
  附件:《湖北省人防从业企业诚信评价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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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协会
  2017年7月19日